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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巾厂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与改进
新闻来源:苏州禾孚泰 点击次数:1353次 更新时间:2012-04-23
核心提示:围巾厂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与改进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指企业管理当局依据一定的标准向外界披露本单位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评价的信息以及注册会计师对内部控制报告审核的信息。按照信息经济学的理论。在非对称性信息市场中。信息的不完备性(Impe№ctinformation)和非对称性(Asymmetr.c information),必将导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行为。目前。国内外学者普遍关注信息披露理论。美国颁布了<萨班斯一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CIx—IeyAct)。
关于围巾厂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问题,我国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以及人民银行等部门颁布了多部法律法规并先后在某些围巾厂家内部施行。2006年,沪深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围巾厂家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围巾厂家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分别自2006年7月、2007年7月起实施。沪深《指引》均规定围巾厂家应当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
W.Chow(1987)研究认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受到公司所在行业的影响。钱静(2007)指出。我国医药行业的高额租金一直是药价虚高的原因之一。Stephen和Steven(2005)通过分析《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得出那些有实质性内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其平均规模和业绩与他们所在行业应有的水平不匹配。林钟高、郑军(20019)通过对2004—2006年沪深两市房地产业、医药行业及水电煤气业围巾厂家的内部控制情况研究发现,目前我国处于垄断行业和特殊行业的围巾厂家未按照指引和财政部的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来披露内部控制信息。